作者:演艺事业部

  本公告旨在对咪咕音乐有限公司招募2017年演艺活动艺人合作公司相关要求进行说明,并向所有符合条件且有合作意向的合作公司发出公开邀请。

一、引入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与我公司进行2017演艺活动艺人合作的公司均可报名申请,我公司将通过综合评分的方式引入艺人,同一家公司不限申报的艺人组数。

二、合作类型

  我公司将根据不同活动类型所需演唱曲目数量制定3类常规合作模式:4首歌、8首歌、14-16首歌及以上。

三、申报公司资质要求

1.   与咪咕音乐开展艺人合作的公司,必须为艺人直接经纪公司/工作室、演艺经纪公司或唱片经纪公司,且拥有该艺人直接经纪约、演出约或直接唱片约,特殊情况另做考虑。

2.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要求为不低于10万元,特殊情况另做考虑。

3.   合作公司申请合作的艺人需满足拥有不低于10首音乐作品且在不少于3个互联网平台进行过发行,特殊情况另做考虑。

4.   满足《艺人配合权益应答表》内容;

5.   按照咪咕音乐艺人评审规则,报价不高于咪咕音乐参考价,若同一艺人无高数量歌曲参考价,可以低数量歌曲参考价为最高限价;

6.   合作方需不存在以下情况:近1年内因未完全履约或信用积分不满足要求而被咪咕音乐确定不再续约;

 

四、引入流程

1.   信息发布:我公司通过开放平台对外发布艺人引入公告;

  2.  报名信息初审,根据上述条件满足咪咕音乐艺人引入要求的公司及艺人进行资格审查。

 3.  咪咕音乐将通过对申报艺人进行评分来核定艺人出场费参考价,不高于参考价者才有机会入围。咪咕音乐将与成功引入的艺人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协议;

 4.  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17:00前;

 5.  现场谈判:符合咪咕音乐艺人引入要求,进入价格谈判环节,具体形式以邮件形式发出正式通知。

五、评分标准

评审采用百分制,包括艺人音乐价值30分(专辑发行量、各大奖项获奖数量、各大音乐客户端粉丝数量);商业价值30分(商业代言、个人商业巡演场次、个人商演冠名招商情况);媒体价值30分(百度贴吧人数、百度贴吧月签到数、百度指数、新浪微博粉丝数);与“咪咕音乐”品牌契合度及配合度10分。

六、谈判须知

1.   谈判时间:待定(将另行通知);

2.   谈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575号中海国际中心J座(具体地点将另行通知)

所需提供文件(均为纸质文件):

1)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最新年审版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谈判回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单独封装);

2)   艺人合约、盖章后的《艺人简介》、勾选且盖章后的《艺人配合权益应答表》、盖章后的《艺人报价单》报价单(单独封装);

谈判时所有文件提供正本一份。

报名方式: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公司提供以下电子版材料于11月15日17:00前邮件至朱悦(邮箱:13688392729@139.com

1)公司营业执照、艺人合约、勾选且盖章后的《艺人配合权益应答表》等资料的扫描件;

2)《艺人报价单》电子表格(EXCEL格式,不要扫描)、《艺人简介》(Word版,不要扫描,请认真填写真实数据,这是影响入围的重要因素)。

 

 

联系人:朱悦

联系电话:13688392729

联系邮箱:13688392729@139.com

附:

《艺人配合权益应答表》

《艺人报价单》

《艺人简介》